从1986年开始,在中国制造飞机的农民已发展成了一个群体,在媒体上有报道的就有广东的张斗三、安徽的岳兴林、北京的李好和李军城、宁夏的刘亦兵、甘肃的白仲金和张玉祥、南京的吴征、四川的曹正书、山东的宋明武等。除制造飞机的农民外,近几年,一些农民还造起了潜艇、飞碟等高科技产品。尽管他们所使用的材料都是一些废旧易寻的东西,但是成本依然很高,几乎每一位造飞机的农民都使家庭陷入贫困之中。有论者认为,农民有梦想是好事,但要实事求是,找出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革新创造方向,将才智发挥到能够“开花结果”的项目上去。
八十年代以来中国造飞机的人
1986年,四川绵阳永乐县曹正书制造出一架飞机,多次试飞,未成功。
1991年,宁夏银川市郊区红花乡北塔村农民刘亦兵造出自己的第一架飞机。在100米的高度飞行了51分钟,其中还6次载着母亲和朋友双人飞行。
1995年,山东临沂农民宋明武历经5年制造出了一架飞机,多次试飞却未获成功。
1996年,广东潮州农民张斗三,在自家天台成功地造出了飞机“斗强三号”,先后两次参加珠海航展。被誉为“造机狂人”。
2001年5月1日,湖北省郧西县农民苏道成制造的飞机首次试飞以失败告终。
2002年,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农民白仲金制造的“甘肃神龙”号飞机试飞失败。如今这架飞机变成了“三轮汽车”。
2003年,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农民张玉祥制造出一架飞机,多次试飞,未成功。
2003年,在中国科技大学工作的岳兴林制造出一架飞机,试飞前失火。
2003年,南京市民吴征花费13年时间制造出一架飞机,试飞结果不详。
2004年,退伍军人李军城制造出一架飞机,试飞结果不详。
试飞成功率几乎为零的事实让围绕“农民造飞机”的消息层出不穷,除去看新鲜、充谈资之外,来自各方的意见也有着巨大的分歧。有的干脆下断言“注定要失败”;有的认为农民的这种举动体现了“中华民族的勇敢精神,并能为国争光”……其实,在农家小院里拿锯、钉、锤忙乎着的农民们未必认识到这么多、这么远。
且不去说这些,有评论家曾发文表示,农民可不可以造飞机根本不存在问题,“一个人要造飞机,与一个人要去收集抹布,并没有特别大的差别,无非是兴致特别而已。一个人在造飞机的过程中找到了乐趣,这就可以成为他造飞机的理由。”
时下全社会都在讨论创新精神,创新当然少不了风险,我以为造飞机的农民们身上,也体现出了一种另类的创新精神。即便飞机上不了天,有这种冒险基因的存在,也是一个富有活力和生机的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之一。


12年孜孜以求,江山人徐斌终于实现了自己的飞天梦。刚刚过去的这个星期六,2006年7月8日下午3点40分,徐斌戴上摩托车头盔,用手将旋翼拨转后钻入飞机,在轿车的牵引下,飞机由慢变快在地面上滑翔了150米后,终于飞上了蓝天。飞机载着他在蓝天上翱翔了25分钟,开创了浙江省个人自造飞机载人上天的先例。


残疾农民张国政和他的国政一号飞机。


只有小学文化的张国政造飞机的手段,在真正的航天专家看来挺原始,他经常逮些麻雀和斑鸠来研究飞翔的奥秘,还手持双伞从一二十米高的杨树上向下跳练习高处逃生的技巧。


2005年2月2日,唐海县农民郑胜文(左)与人推着飞机去试。
来自专家的反对声音
“我不鼓励农民造飞机、造潜艇。”一位航空领域的教授说,“每一年,我都会看到这些新闻,还会碰到前来请教的农民。有时候看他们省吃俭用的样子,真的很心酸。从图纸和他们的描述来看,很多研制飞机、潜艇的农民,连基本的力学常识都不具备,完全是凭着自己的感觉,用几乎原始的手段去制造现代的产品。我甚至不忍心告诉他们,他们造的东西飞起来的可能性非常小,技术既无突破,也没有商业价值。他们到最后即使能取得成功,充其量也只能造出最落后的飞机、潜艇毛坯,根本没有什么实际的意义。而我更担心的,还是他们的安全问题,他们并不完全了解试飞可能具有的风险。”
也有公众认为,这些农民研制出的飞机和潜艇,很难投入实际应用,更不会产生多大的经济效益,仅靠一时的冲动和蛮干,很难获得最终的成功。郑州某律师事务所颜展军律师称,农民造飞机还面临着一个无法上天的问题。我国自2003年5月1日施行的《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》规定: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单位、个人,必须取得从事通用航空活动的资格,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。使用机场飞行空域、航路、航线,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飞行管制部门提出申请,经批准后方可实施。
民航山东省监管办市场处辛天彤处长介绍,《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》明确规定: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单位、个人,必须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》的规定取得从事通用航空活动的资格。
由“农民造飞机”引发的相关疑问不容回避,那么,这种“飞机制造者”的行为该如何引导?山东省社科院副院长郑贵斌认为,先富起来的一部分农民,不比阔斗富,不把钱投在修建 豪宅大院上或者不良消费上,而是用于发展自己的个人爱好,从这方面来看,“农民造飞机”具备鲜明的时代特色,有其积极的一面。但“农民造飞机”是个人行为,属兴趣爱好,需要理性地加以对待。对于“农民造飞机”类似的现象应适度地加以引导,以便让个人爱好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健康有序发展。